当被审计单位股权/权益变动不复杂的情况下,一些审计新人会被分配到权益类相关审计底稿,今天就来谈谈所有者权益的一些概念辨析及实务处理。

本期实务知识点的分享涉及两个问题:①实收资本和股本有什么区别?②认缴制下股东未实际出资的部分如何处理?

实收资本or股本

实收资本核算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股东实际投入的资本,股本核算股份有限公司接受股东实际投入的资本。企业收到投资者或股东出资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通过“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核算,在“资本公积”项目列报。

认缴制下股东未实际出资的部分如何处理?

以接受现金资产投资为例,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

借:银行存款等

贷:实收资本(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差额)

股份有限公司:

借:银行存款等(发行价款扣减手续费、佣金)

贷:股本(按每股股票面值和发行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等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应从溢价中扣除,即冲减资本公积,溢价不足冲减的应该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银行存款(手续费)

认缴制下股东未实际出资的部分如何处理?

认缴制度下,一般来说公司章程中会约定具体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和出资时间,尽管约定了出资时间,但是对于公司来说也不得确认“其他应收款”和“实收资本”或“股本”,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如果按照应收金额确认,会导致资产虚高,股东的真实投入才反映了公司经营所实际准备的资本;

第二,出资更多的是股东之间的约定(类似合伙形式),如果按照应收金额确认,则反映了对公司股东的债权也可作为实际出资,显然与公司法的出资规定(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相矛盾。(司法实践中股东以债权出资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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