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维护缴存人权益,进一步规范提取管理,自2025年8月19日起,缴存人在异地(贵阳市行政区域、贵安新区直管区外)以非按揭方式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在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起6个月后18个月内提出申请。
一、适用对象
在异地(贵阳市行政区域、贵安新区直管区外)以非按揭方式购买二手房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
二、办理方式:一次性提取。即每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总价。
三、办理渠道、流程及办理材料
线上:通过“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业务大厅→“购房提取”功能办理
线下: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贵阳公积金社区服务站
办理材料: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2.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原件;3.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4.完税(契税)证明原件;5.线下委托他人办理的,需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并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四、办理要求
应当在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起6个月后18个月内提出申请。铁路缴存职工按照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五、办理时限
线上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24小时内予以办结(节假日顺延)。
线下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即时办结。
对职工提取行为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将进行调查核实,再根据核查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调查核实时间不包含在3个工作日内)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拨打0851-12345贵阳市政务服务热线电话咨询。


